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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市: “三个早”强化信访举报工作
来源:九江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时间:2015-06-26
 

  瑞昌市纪委坚持关口前移,把信访举报工作作为加强教育、规范管理、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入手,努力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畅通渠道,信访问题“早发现”。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的主渠道作用,拓宽群众参与反腐败渠道。加大纪委信访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了解纪委信访工作职责,通过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让群众知道怎么信访,在哪信访。此外,该市纪委工作人员转变工作方式,变坐等上访为主动下访,采取负责人下访、带案下访、等方式,深入群众,有针对性地走访摸排,确保信访问题“早发现”。

  加强研判,信访线索“早处置”。对搜索到的信访信息认真筛选,细心排查,做到“四不放过”,即苗头性隐患不放过,紧急事件不放过,热点难点不放过,重大案件线索不放过。同时,严格规范信访线索处置程序,按照纪委初步研判、分管领导综合研判、书记会议专题研判等方式进行集体研判,形成最终处置意见,避免了信访线索的流失,同时也确保了信访线索的及时处置。

  防微杜渐,信访监督“早提醒”。对信访举报工作中发现的有违纪行为苗头的党员干部,运用谈话提醒、廉政约谈等方式,着力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努力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把腐败现象遏制在萌芽状态,教育、帮助和提醒约谈对象认真整改问题,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廉政勤政意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瑞昌市纪委 韩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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