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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市:重申严禁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
来源:九江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时间:2017-06-28

  升学季来临,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攀比敛财、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瑞昌市纪委监察局发出通知,重申严禁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
  通知指出,各地各单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精神,带头改进作风、带头移风易俗,自觉做到“六个严禁”:即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和参加各种名目的子女升学宴请活动;严禁委托或授意、暗示他人代办为组织操办或向职权范围内的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服务对象发送请柬或口头通知;严禁采取长时间、分批次、多地点或“化整为零”的方式操办子女升学宴请活动;严禁以任何理由借子女升学之机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任何礼品、礼金及赞助等;严禁用公车、公款租车或利用职权借用企业、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送子女入学和外出旅游;严禁教职工接受考生的礼品、礼金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地本单位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教育提醒,督促党员干部职工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规定,坚决遏制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等歪风。教育部门要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树文明新风,倡导简朴、节俭的感恩方式,自觉抵制“升学宴”、“谢师宴”。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升学宴”、“谢师宴”借机敛财查证属实的,一律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对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参与“升学宴”、“谢师宴”的,一律比照操办者进行处理;对党员干部及家庭成员违反规定所收受的礼金、礼品,一律依法依纪予以收缴;对以家庭成员名义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严肃追究该家庭成员中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责任;对因工作措施不实、监管不力、教育不到位,致使本地本单位发生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问题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瑞昌市纪委 蔡国庆 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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